概要
海湾统一法律,规范关税税则的适用、禁止与限制、进出口及放行程序、暂缓征税制度以及违规和走私处罚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部分海关违规罚款最高5,000里亚尔,可在30天内向部长或主管机关申诉(第114条)。
- 走私及类似行为在第五章另有更重处罚,包括与应缴关税挂钩的罚款。
本摘要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,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文本,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,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。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关税税则
- 禁止与限制
- 程序与放行
- 违规与走私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41 · 伊历1423/11/3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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