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定沙特保险以合作形式通过获许可的股份公司经营,规范其设立与监管、保险争议委员会及处罚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保险争议由内阁决定成立的委员会审理(第20条),理赔被拒时先向保险公司投诉,再提交委员会。
- 部分条款(包括委员会条款)已修订,请参阅条款下说明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保险形式
- 许可与监管
- 保险争议委员会
- 处罚
时间轴
- 修订:王室法令 M/10 · 伊历1420/5/1. 部分条款修订(见专家局该法页面)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32 · 伊历1424/6/2
- 修订:王室法令 M/30 · 伊历1434/5/27. 部分条款修订(见专家局该法页面)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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