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定私营部门员工及其家属必须参加合作医疗保险,设立医疗保险委员会,并规定保单承保服务、雇主和保险公司的义务及处罚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承保范围包括本法适用的所有人员及其保单内家属(第2条)。
- 雇主未投保或未缴保费的,须补缴全部保费,并按每人不超过年保费处以罚款,且可禁止其招聘外籍劳工(第14条)。
被保险人权利
- 保险公司违反保单义务的,须履行义务、赔偿损失,并按涉案保单每人最高5,000里亚尔罚款(第14条)。
- 违规由医疗保险委员会主席决定成立的委员会审理,投诉时请附保单号和被拒理赔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承保对象
- 承保服务
- 雇主义务
- 保险公司义务与处罚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10 · 伊历1420/5/1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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