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范政府文职人员退休金:适用对象、计算服务年限、退休金核定、无退休金资格者的补偿以及继承人权利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服务终止而无退休金资格的,发放补偿金,其中服务满十年但未达退休金年限的,每年按年薪的11%计(第23条)。
- 多条已修订,请参阅条款下说明。
本摘要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,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文本,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,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。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适用对象
- 退休金核定
- 补偿金
- 继承人权利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41 · 伊历1393/7/29
- 修订:王室法令 M/75 · 伊历1396/10/21. 部分条款修订(见专家局该法页面)
- 修订:王室法令 M/48 · 伊历1403/8/12. 部分条款修订(见专家局该法页面)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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