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定沙特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和金融机构监管方面的目标与职权,取代伊历1377年的沙特货币局法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中央银行监管银行、融资、保险和支付公司,对其投诉须先向机构本身投诉,再提交中央银行。
本摘要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,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文本,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,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。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目标
- 货币政策
- 金融监管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36 · 伊历1442/4/11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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