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范按时段出售旅游房地产单元使用权、卖方许可与义务、买方权利及违规处罚。
法规摘要
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
- 规范旅游房地产单元的分时度假业务;适用于在沙特境内订立的合同,以及在境外订立但房产位于境内的合同(第4条)。
主要规则、权利与义务
- 未取得管理局许可并提供担保,不得从事该业务(修订后第2条)。
- 卖方须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信息文件,并在广告前经管理局批准,告知任何变更,并在合同期内维护房产(第3条)。
- 合同须以阿拉伯语书面订立,以阿拉伯语文本为准(第4条)。
- 非沙特人不得在麦加和麦地那从事或推销分时度假业务,除继承外也不得取得分时度假权利(修订后第4条)。
- 买方放弃本法赋予的权利或免除卖方义务的约定无效(第8条)。
违规、处罚与常见问题
- 无证经营:五十万里亚尔以下罚款(第11条);其他违规分级罚款,并可暂停或吊销许可。
- 违反麦加和麦地那限制:加重罚款并上缴违规所得(修订后第11条)。
- 撤回期届满前不得要求预付款(第6条)。
程序与重要期限
- 买方可在签约后十日内无理由撤回;合同缺少规定信息的,可在三个月内解除(第5条)。
- 撤回时相关的分期付款协议自动解除,买方不承担责任(第7条)。
- 对违规委员会的决定,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诉委员会申诉(第10条)。
本摘要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,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文本,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,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。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许可
- 卖方义务
- 买方权利
- 违规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52 · 伊历1427/8/20
- 修订:王室法令 M/75 · 伊历1435/12/2. 部分条款修订(见专家局该法页面)
- 修订:王室法令 M/17 · 伊历1439/1/21. 部分条款修订(见专家局该法页面)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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