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伊历1447年颁布的法律,保护将产品与赋予其品质或声誉的地区相联系的地理标志:注册、申诉、注销、执法及处罚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申请被管理局拒绝的,可在60天内向委员会申诉(第11条)。
- 外国地理标志在原产国失去保护的,予以注销(第14条)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注册
- 申诉
- 注销
- 执法与处罚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102 · 伊历1447/5/26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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