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保护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(包括软件),规定作者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、转让、保护期、例外及处罚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保护期因作品类型而异(第19条),例如法人或匿名作者作品为五十年,实用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为二十五年。
- 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复制、出版和使用作品,法律规定的例外除外。
处罚
- 警告、最高25万里亚尔罚款、关闭侵权企业最长两个月、没收复制品及工具、最高六个月监禁,可单处或并处(第22条)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受保护作品
- 作者权利及转让
- 保护期
- 处罚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41 · 伊历1424/7/2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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