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国基本法
沙特治国的根本法律:规定治理的渊源和政体、社会与经济原则、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权力。
- 王室命令
- A/90 · 伊历1412/8/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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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特法律法规、司法先例、公开判决、司法汇编与研究资料汇集一处:每项资料均附通俗摘要、颁布及修订日期和官方来源直达链接,提供三种语言。
沙特治国的根本法律:规定治理的渊源和政体、社会与经济原则、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权力。
规范协商会议的组成、成员资格和职权,包括审议法律、条例和条约,并就公共政策提出意见。
规范内阁的组成,以及其制定并监督实施国家内政、外交、财政和经济政策的职权。
规范沙特划分为各地区的行政区划、地区埃米尔的职权、地区委员会以及省和中心的管理。
规范效忠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程序,以及其依据《治国基本法》在选定王储方面的职能。
司法部答复:异议期限为三十天,紧急案件为十天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异议书应在异议期限内提交给作出该判决的审判庭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劳动者先向工作地点所属的劳动办公室申请友好调解,期限21天;调解不成的,案件转至劳动法院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须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十二个月内起诉;逾期的,除非有法院认可的理由或雇主承认该权利,否则不予受理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如丈夫未办理离婚登记,女方可在线向家事法院提起离婚确认之诉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该措施并未取消,属于酌定措施,执行法官可决定采取、不采取或在采取后解除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对银行账户的执行通过按债务金额发出的扣押令进行,依据《执行法》第46条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《执行法》第46条规定,被执行的拖延债务人可被禁止出境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宣誓不得委托代理,只能由负有该义务的当事人本人进行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同一诉讼可以有多名代理人。
机构: 司法部
司法部答复:产权确认书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出具。
机构: 司法部
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哪些投资主体?登记与设立有哪些步骤?哪些常见错误会延误开业?
《民事交易法》生效后,沙特的合同有了清晰的成文法框架。您的合同中哪些内容需要重新审查?
快捷、保密、专业。何时应选择仲裁而非诉讼?如何起草一份不会引发新争议的仲裁条款?
规范商人和公司在商业登记册中的登记以及须登记和更新的信息,取代原商业登记法。
规范私营部门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,涵盖从签订合同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,包括工资、工时、休假和服务终止补偿。
沙特新的投资法律框架,确立本国与外国投资者平等待遇,取代原外国投资法。
沙特首部全面的民事法典,涵盖合同、债、损害责任和物权,适用于一切合同关系。
规范公司的设立、管理、治理、转制、合并和清算,取代伊历1437年的公司法。
为每处不动产建立实体登记,载明其边界、所有人及其上的权利,使登记信息成为证明所有权的可靠依据。
沙特首部家事法典,涵盖婚姻、离婚、赎离(胡勒厄)、监护、扶养、遗嘱和继承。
规定在法院证明权利的方式及其提交方法,包括数字证据。
规定个人对其个人数据的权利、收集和处理数据者的义务,以及向境外传输数据的规则。
公开商事法院、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商事庭的终审商事判决以及破产判决,并提供司法法规和司法术语词典。
发布机构: 司法部
规定商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以及商人和公司之间纠纷的诉讼程序,并允许电子化程序。
规范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关系:签约前的披露文件、协议内容以及终止时双方的权利。
规范通过网店和平台进行的销售:商家身份披露、消费者权利和网络广告。
为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提供和解、财务重整或清算等法定途径,同时保护债权人权利。
在沙特适用的海合会统一商标法:可注册的内容、注册程序、保护期限及侵权。
规范普通法院、个人身份法院等的诉讼程序:起诉、庭审、判决及其救济途径。
规范从逮捕、侦查到审判的刑事诉讼,规定被告人的保障,包括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。
规范申诉委员会(行政法院)的行政诉讼程序,包括对政府机构的诉讼和对行政决定的异议。
规范在执行法院执行判决、支票和本票等执行依据,以及对拒不履行债务人采取的措施。
规范仲裁协议、仲裁庭组成、仲裁程序与裁决,借鉴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标准。
规范沙特律师职业:执业许可条件,以及律师对委托人和法院的权利与义务。
沙特最高司法机构确立的原则,按时间顺序编排;导读著作统计共有2,322条原则和司法提示。
发布机构: 伊历1438年单卷出版;沙特司法学术协会(Qadha)收录的导读著作对其作了介绍
申诉委员会按年度发布的司法汇编,收录精选行政判决及其确立的原则(阿拉伯语)。
发布机构: 申诉委员会
司法部发布的沙特各法院判决汇编,按主题分类(第一卷,PDF,阿拉伯语)。
发布机构: 司法部研究中心
申诉委员会汇集其行政判决中司法先例的出版物,已宣布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。
发布机构: 申诉委员会
梳理最高法院商事庭确立的原则,作为法院处理类似纠纷时参照的一般规则(阿拉伯语)。
发布机构: 穆罕默德·本·哈马德·本·欧赛敏;沙特司法学术协会(Qadha)
沙特法律法规及其修订文本的官方来源,并提供部分法律的英文译本。
发布机构: 内阁专家局
发布法律、法令和决定的官方公报,许多法律的生效日期自在此发布之日起算。
发布机构: 沙特官方公报
司法部负责研究和学术出版的部门,包括已出版的司法判决汇编(阿拉伯语)。
发布机构: 司法部
以通俗方式为从业者和研究者解读《沙里亚法院诉讼程序法》的出版物(阿拉伯语)。
发布机构: 沙特司法学术协会(Qadha)
《Qadha》期刊论文,探讨沙特商事司法的制度演进(阿拉伯语)。
发布机构: 沙特司法学术协会(Qadh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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