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范商号的预留、登记、保护、转让和注销,并规定违规、处罚和申诉,取代伊历1420年的商号法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拒绝预留或登记商号的决定须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(第5条)。
- 对依本法作出的决定可在30天内向主管法院申诉(第18条)。
处罚
- 第14条所列违规最高罚款5万里亚尔,重犯可加倍,并考虑违规严重程度及企业规模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商号预留与登记
- 保护与转让
- 违规与罚款
- 申诉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83 · 伊历1446/3/19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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