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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租赁不动产法

规范政府机关通过电子门户租赁不动产:公告、授标、合同、续租、腾退及损害评估,取代伊历1427年的法律。

法律王室法令 M/136伊历1443/12/28 · 2022年7月27日不动产

概要

规范政府机关通过电子门户租赁不动产:公告、授标、合同、续租、腾退及损害评估,取代伊历1427年的法律。

法规摘要

要点

  • 管理局在门户上发布为政府机关租赁不动产的公告(第8条),政府机关通过门户通知出租人(第16条)。
  • 腾退时由三名职员组成委员会在30天内评估损害(第17条),请到场并记录房产状况。

本摘要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,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文本,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,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。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。

主要规范内容

  • 公告与授标
  • 合同与续租
  • 腾退
  • 损害评估

时间轴

  1.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136 · 伊历1443/12/28

官方来源上的完整修订及条例记录
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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