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要求公私部门建筑工程逐步适用沙特建筑规范,并规定责任、违规及处罚。
法规摘要
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
- 要求公共和私营部门的一切建筑工程在设计、施工、运营和维护中执行《沙特建筑规范》,现有建筑在翻修、扩建或改变用途时亦须执行(第2条)。
主要规则、权利与义务
- 部委负责跟踪和监督规范的执行(第3条),规范每五年更新一次(第5条)。
- 遵守规范是取得建筑、翻修、改建或改变用途许可的条件(第6条)。
违规、处罚与常见问题
- 违规者须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或纠正违规,否则移交委员会(第10条)。
- 违规具有危险性的,可责令停工、禁止使用或疏散建筑直至纠正,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委员会(第11条)。
- 处罚:每栋建筑每项违规处一百万里亚尔以下罚款,暂停执业许可一个月至一年,或二者并处(第12条)。
程序与重要期限
- 各地区设委员会审理违规并作出处罚,可向申诉委员会申诉(第14条)。
- 申请许可前宜确认图纸符合规范,以免日后返工和受罚。
本摘要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,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文本,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,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。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适用范围
- 责任
- 处罚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43 · 伊历1438/4/26
- 修订:王室法令 M/15 · 伊历1441/1/19. 部分条款修订(见专家局该法页面)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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