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范房地产集资(向出资人募集资金开发房地产):许可、认购、管理与账户、出资人权利及处罚。
法规摘要
处罚
- 违反本法或条例:处罚包括最高1000万里亚尔罚款(第32条)。
- 违反第35条所列条款,包括无证发起集资:最高三年监禁,不影响其他处罚。
实用建议
- 参与任何募集资金的房地产项目前,请核实其集资许可和指定账户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集资许可
- 认购与账户
- 出资人权利
- 处罚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203 · 伊历1444/12/28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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