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定本法所涵盖的活动(如印刷、出版、发行、报纸及电子出版)、许可要求、内容规范、违规及申诉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境外出版物在收到申请后30天内获准或说明理由予以拒绝(第19条)。
- 经伊历1433年第M/20号敕令修订第38条后,处罚包括最高50万里亚尔罚款,重犯加倍,可在60天内向申诉委员会起诉(第40条)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许可活动
- 出版物审批
- 违规
- 申诉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32 · 伊历1421/9/3
- 修订:王室法令 M/20 · 伊历1433/4/11. 部分条款修订(见专家局该法页面)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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