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范邮政、包裹和递送服务、服务商许可、用户权利及违规,取代伊历1406年的邮政法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罚款最高可达500万里亚尔,通知后持续违规可按日罚款(第31条)。
- 本法适用于快递和包裹公司,货件延误或丢失可在向公司投诉后向主管机关申诉。
本摘要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,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文本,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,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。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邮政服务
- 许可
- 用户权利
- 违规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22 · 伊历1443/3/8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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