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定诉讼费用的核定方法及按标的额计算的费率、各类诉讼标的额的确定方式,以及缴纳、免除和退还规则。
法规摘要
费率(第2条)
- 标的额不足10万里亚尔:5%。
- 10万至不足50万:4%;50万至不足100万:3%;100万及以上:2%。
- 金钱之诉按原告请求金额确定标的额;合同效力、解除或履行之诉按争议物价值确定。
实用建议
- 请与本馆《诉讼费用法》一并阅读,了解免收案件及费用上限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按标的额的费率
- 标的额的确定
- 缴纳与免除
- 退还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内阁决议 519 · 伊历1443/9/11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官方全文为阿拉伯语,按内阁专家局公布的文本载于本页阿拉伯语版本。 阅读阿拉伯语全文
资料库内容为简化的一般性信息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能替代官方文本。法律会变化,请务必查阅官方来源,并在采取行动前咨询律师。 资料库数据最近核对日期: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