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要求商人以阿拉伯语规范设置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商业账簿,至少包括日记账、盘存簿和总分类账,违者受罚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商人至少须设日记账、盘存簿和总分类账,资本不超过10万里亚尔者免除(第1条)。
- 所有财务往来及商人个人提款须逐日记入日记账(第3条),记录推定为商人知情同意,有相反证据的除外(第9条)。
处罚
- 违反本法或其条例:5,000至50,000里亚尔(第12条)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法定账簿
- 逐日记账
- 记录的证明力
- 罚款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61 · 伊历1409/12/17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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