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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基金总局法

设立宗教基金总局,负责宗教基金的管理、发展与保护,担任受托基金的管理人并监督其他管理人,取代宗教基金最高委员会法。

法律王室法令 M/11伊历1437/2/26 · 2015年12月8日家事与遗产

概要

设立宗教基金总局,负责宗教基金的管理、发展与保护,担任受托基金的管理人并监督其他管理人,取代宗教基金最高委员会法。

法规摘要

要点

  • 总局担任公共宗教基金及受托基金的管理人,并依法监督家族及共同宗教基金的管理人。
  • 宗教基金通过向主管机关公证设立和登记,总局负责规范管理人并对其问责。
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
主要规范内容

  • 总局职权
  • 基金管理
  • 监督管理人

时间轴

  1.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11 · 伊历1437/2/26

官方来源上的完整修订及条例记录
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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