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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商会议法

规范协商会议的组成、成员资格和职权,包括审议法律、条例和条约,并就公共政策提出意见。

王室命令 A/91伊历1412/8/27 · 1992年3月1日基本法律

概要

规范协商会议的组成、成员资格和职权,包括审议法律、条例和条约,并就公共政策提出意见。

主要规范内容

  • 组成与成员
  • 审议法律、条例和条约并提出修改建议
  • 讨论政府机构的计划和年度报告
  • 会议决议的呈报程序

时间轴

  1. 颁布日期: 王室命令 A/91 · 伊历1412/8/27

官方来源上的完整修订及条例记录
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
打开官方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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