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范持证从事的房地产经纪、营销、广告和物业管理,经纪合同、经纪人义务及违规处罚,并废止伊历1398年的房地产中介条例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经纪合同须有固定期限,未约定的为签订后90天(第7条)。
- 从事经纪或房地产营销须持证,签约和支付佣金前请核实经纪人执照。
处罚
- 一项或多项处罚,包括最高20万里亚尔罚款,三年内再犯可加倍(第19条)。
- 对处罚决定可在通知后30天内向主管司法机关申诉(第20条)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执业许可
- 经纪合同及期限
- 经纪人义务
- 违规与处罚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130 · 伊历1443/11/30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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