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伊历1446年颁布的法律,要求制造商、供应商和分销商只将安全产品投放市场,并规范监管、召回、撤回、违规及处罚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罚款最高可达1000万里亚尔并可并处他罚(第34条),可依第33条对委员会决定申诉。
- 上市前请记录产品符合技术法规及合格证书,这是监管时首先要求提供的文件。
本摘要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,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文本,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,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。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制造商与供应商义务
- 市场监管
- 召回与撤回
- 处罚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36 · 伊历1446/1/29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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