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规定产品商业欺诈的形式及相关违规、查扣、检验、调查和审判程序以及处罚,取代伊历1404年的反商业欺诈法。
法规摘要
要点
- 主管机关检验查扣产品,食品须在15天内公布结果,其他产品期限见第8条。
- 协助发现违规的非主管人员可获不超过已收罚款25%的奖励(第11条)。
处罚
- 第16条违规:最高50万里亚尔罚款或两年监禁,或二者并处;第17条:最高5万里亚尔或六个月,或二者并处。
- 第18条所列两种情形(包括危害健康的欺诈):最高100万里亚尔或三年监禁,或二者并处;五年内再犯加重(第24条)。
- 专家局将本法标为“正在更新”,使用前请核对最新版本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商业欺诈形式
- 查扣与产品检验
- 处罚与累犯
- 举报奖励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19 · 伊历1429/4/23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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