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要
禁止无证从事会计与审计职业,规定注册会计师的义务、责任、处分及犯罪,取代伊历1412年的注册会计师法。
法规摘要
处罚
- 为取得许可提供虚假资料、冒称持证、在报告中作虚假陈述或隐瞒应披露信息、对不实报告出具证明者:最高五年监禁及200万里亚尔罚款,或二者之一(第10条)。
实用建议
- 委托审计财务报表前请核实会计师执照,无证人员出具的报告不具效力。
由Al-Bayan Al-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的通俗摘要,重点介绍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和问题,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或法律意见。
主要规范内容
- 执业许可
- 注册会计师义务
- 纪律处分
- 犯罪
时间轴
- 颁布日期:王室法令 M/59 · 伊历1442/7/27
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
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;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。
官方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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