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决信息
- 法院
- 欧奈宰普通法院
- 判决结果
- 经上诉维持
- 判决年份
- 伊历1435
- 领域
- 公司与商业
- 官方汇编
- 伊历1435年司法判决汇编,司法部研究中心
- 位置
- 卷 3 · 页 6
判决摘要
一名合伙人请求清算未登记的家禽养殖合伙。另一合伙人承认签署协议,但辩称款项系赠与,既未举证也拒绝宣誓。法院认定合伙成立,判令由注册会计师清算,上诉法院维持原判。
所确立的原则
主张与原告所证事实相反(如称款项系赠与)的一方须举证;举证不能的,按已证事实判决。
官方公布的判决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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